
马 榕 律师(执业证号:16501200810751824),男,汉族,1982年3月出生,中共党员,2003年7月毕业于新疆职业大学法律系。
2006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2007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新疆星江律师事务所执业,2009年3月转入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执业。精通汉,维两种语言、文字。从事律师工作期间,为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、中国建设银行吐鲁番地区分行、新疆投资信用保证有限公司、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、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、新疆诚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新疆圣博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代理诉讼案件,并为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。擅长金融、担保、证券、房地产等类民商事诉讼、非诉讼业务,并在金融机构风险防范、企业风险防范、法律构架体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