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米文,男,回族,1971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律师(执业证号16501200310892195),1992年7月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律系,200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,取得法律硕士学位。现为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副主任,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
1992年9月至2000年11月,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。先后在刑事审判庭、经济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。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6年取得法官资格,1998年被授予四级法官。2000年12月至2002年9月,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,先后担任副州长、州长秘书。2002年9月,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。期间: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,在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担任法学教师。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,任中粮天海粮油工业(沙湾)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。现为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副主任。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。2004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,2008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优秀党员。
先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校、中粮油脂新疆区域管理部、中粮天海粮油工业(沙湾)有限公司、中粮塔原红花(新疆)有限公司、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、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昌吉市支公司、昌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多家运输公司担任法律顾问。擅长公司、合同、劳动、保险、侵权、行政等方面法律业务。